淇县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坚持“能调则调,调解优先”的办案理念,努力创新调解工作机制,真正把化民忧、解民难落到实处,有力推进社会稳定与和谐。第一季度的刑附民案件调解结案率已达90%,比去年同期的调解率提升了10个百分点,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保护,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明显提高,收到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针对以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结率较低,被害人对此不满,个别被害人的家属上访缠诉,影响到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该院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下大气力化解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通过讲法理、摆情理,让被告人真心悔罪,积极赔偿,主动争取被害人的谅解。工作中,切实加大附带民事赔偿调解力度,努力提高调解兑现率,降低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比例,既保护了受害人的权利,又从源头上预防了 “执行难”和涉法信访问题。他们首先坚持对刑事部分公正审理,为调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在案件审理中,做到公正审判,不偏不倚,保证双方在心服口服的前提下自愿接受法院调解。在此基础上,他们客观界定赔偿标准,把握好调解的大前提。在案件有调解可能的情况下,细致了解被害人的受损情况及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在双方可接受的最大范围内提出调解方案,防止双方因赔偿数额差异太大而协商不成甚至引发新的矛盾。他们耐心细致做好劝导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在审判过程中,引导被告人主动换位考虑被害人所受的损害,不厌其烦地做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动员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调解协议达成后,他们还注重催促被告人及其家属按调解协议支付赔偿款,不让调解成果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