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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四个联合”应对法院工作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5-05-20 08:25:57


    今年来,浚县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抓好四个方面的联合,积极应对法院工作新常态。

    一是联合判定立案。为避免立案的“门槛过低”和“过度审查”,由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业务庭(局)每日各派一人进驻立案大厅与立案庭共同负责立案工作,对起诉、自诉、申请由立案庭先行接收诉状,然后由立案庭工作人员根据案件性质,会同相关业务庭(局)人员同时进行当场判定;不能当场判定的,在三日内会商后判定。

    二是联合研判难案。根据法官的特长,组成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组,当合议庭遇有意见分歧较大、难以决断的案件时,由主审法官根据案件的性质,提请相应的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组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判,为合议庭正确判案尽可能提供多方面的参考,提高案件质量。今年来,联合研判案件13件。

    三是联合执行积案。为减少甚至杜绝积案,利用春节、“五一”、麦收等被执行人易寻、案件易执的有利时机,由执行局牵头、各部门参加、全体干警参与,组成联合执行工作组,开展联合执行积案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积案。今年来,联合执行积案3次,执行积案57件。

    四是联合督察督办。由监察室、政治处、行政科、审管办等综合部门组成联合督察工作组,由各参与部门根据本部门的职能,每月对全院的审判执行、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进行全方位的督察,除对违纪行为依纪处理外,并将督察结果通报全院,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成为“钢纪铁规”,任何人不得逾越。今年来,印发《督察通报》5期。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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