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时空 -> 民商事案件

登记结婚未办仪式 妻子赌气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发布时间:2015-05-15 08:43:56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结婚需要到民政机关办理结婚证。但民间习惯上更偏向于在男女双方老家办理一场仪式来宣告正式结为夫妻。

    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于2007年因外出务工结缘,相识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继而同居生活,在同居生活期间,先后生育一男孩一女孩,并于2010年办理结婚登记,但男方迟迟未办结婚仪式,妻子多番要求后心愿仍未达成,因此赌气离家出走,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与被告离婚。

    原告刘某在起诉状中称,双方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矛盾重重,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现双方感情破裂,原告与被告无和好可能,无法继续生活,请求判决离婚。

    5月12日,汤河法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在庭审中,法官仔细询问原、被告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双方均称根本原因是由于未举行结婚仪式。原告称其和其娘家人都想补办婚礼,但被告却迟迟不办,双方产生矛盾,原告离家出走。原告在庭审中也没有提交其与被告感情破裂的证据。

    经过审理后,法官认为原被告双方已经结为正式夫妻,而且双方系自由恋爱,且婚前生育两个子女,说明双方感情基础较好,未办理婚礼是因为被告家庭困难,并且两个子女现年龄均较小,需要父母双方的关心爱护,健康完整的家庭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被告做一些挽救措施,尽快为双方补办一场婚礼,实现妻子的愿望,夫妻双方互相体谅,互相理解,让圆满的家庭回归。

    结婚不随意,离婚更慎重。男女双方组建家庭后,身上就多了一份责任和重担,不应该随意向法院起诉离婚,草率行事。婚后生活双方应该互相体谅,互敬互爱,生活才能美满幸福。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