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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县委书记郑辉对浚县法院立案登记制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5-04-30 16:12:47


    4月30日,浚县县委书记郑辉对浚县法院《关于实行立案登记制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肯定和支持法院工作。

    5月1日,立案登记制开始实行。为确保立案登记制的顺利实施,4月21日,浚县法院党组以《关于实行立案登记制的报告》向浚县县委进行了专题汇报。4月30日,浚县县委书记郑辉在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中央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理念的具体体现。县法院要认真贯彻《意见》、《规定》精神,坚持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各乡镇办事处及县直各部门要全面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帮助法院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让这项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郑辉书记批示后,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明文表示,郑辉书记的批示既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鞭策。全体干警在思想上要更加重视,措施上要更加得力,行动上要更加迅速,全力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副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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