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山城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仅3月份,该院引入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的21件案件中19件得已调解,调解率达90%。该院采取的五项措施是:
一、自2月18日开始,每周均组织27名干警由副院长带队,深入辖区农村提供法律咨询,并将咨询接待工作落实到人,公开咨询人员的联系方式,确保全天候提供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认真听取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介绍,并对遇到的难题及时给予指导,同时对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调解难点及注意事项进行宣讲;
三、不定期选择具有典型性、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较大以及涉及人民调解的案件到村(居)委会进行巡回审判,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
四、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具体案件的调解,强化诉、调对接,将邀请人民调解员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以及判后;
五、对人民调解协议提供规范性指导,以保证调解协议的合法性,维护人民调解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