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按照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浚县法院在县新华影院门前开展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浚县法院通过展出宣传版面、设置法制宣传咨询台、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咨询台刚设好,就有一位老大爷前来咨询。原来老大爷的继子不仅对自己不履行赡养义务,还将老人赶出门外。浚县法院法官在听完老人的叙述后,给老人解释,我国《婚姻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继父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于这一规定。针对这一情况,老人可以先通过当地的村委会进行解调,如果继子仍不尽赡养义务,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围观的群众在听完我院干警解答后纷纷点头赞同。随后对群众提出的其他涉法问题,浚县法院法官都耐心地进行一一答复,并告知他们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正当程序,引导他们正确行使诉权,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平安建设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浚县法院共展出宣传版面4块,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600多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