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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王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发布时间:2015-03-24 12:58:33



庭审现场


被告人王华

    2015年3月24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放火、赌博、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交通肇事、包庇、窝藏一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新闻媒体及各界群众近200人旁听了庭审。

    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90年代初期以来,被告人王华以其开办的华颖集团及多处赌博场所为依托,纠集、组织有前科劣迹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王华为组织领导者,以孙培国、方民等为骨干、人数众多、成员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开办华颖实业公司、腾达汽车出租公司等经济实体,获取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放火、赌博、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漯河市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3月24日9时庭审开始,王华等1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庭审中,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询问,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均出庭参加了诉讼。

    庭审预计进行7天。

责任编辑:苏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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