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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雷霆行动打响羊年第一仗

  发布时间:2015-03-05 15:34:23



    3月4日,元宵节前一天,淇滨区法院执行局和法警队在执行局长孙建华的带领下,倾力配合、快速出击,及时有效的对涉案车辆采取扣押保全措施,为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奠定了基础。

    原告申某与被告鹤壁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案件,双方在淇滨区法院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被告某汽车公司给付原告申某借款本金及利息50余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逾期未履行义务,申某于2015年3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逾期未能履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了解到被执行人有一批共八辆中华牌轿车存放于金山工业园区某厂仓库内,执行局局长带队,组织9名执行干警和5名法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准备强行扣押车辆。到达现场后,执行人员向家具厂保安出示了执行公务证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围观人员宣传了有关法律。顺利带离7辆涉案车辆,因一辆车存在故障,故无法强行带离车辆;同时家具厂管理人员刘某极力阻碍法院扣车,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和法警配合将阻碍公务的刘某强行带离,同时协调拖车将最后一辆车强行拖出某厂。整个执行全程进行录像,涉案的八辆车统一放置在公共停车场内,并对妨碍公务的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该次行动人员充足、组织严密、配备齐全,对被执行人张某及阻碍执行公务的人员形成了极大的威慑作用。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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