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非常感谢,俺不知说啥好了,知道你们为我的事都没少操心费事,恁救了俺全家啊,俺咋谢恁勒?”张某某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
申请人张某是张某某夫妇的独子,2007年8月张某受被执行人张某喜雇佣在建房的过程中,不幸从架板上掉落摔成下肢瘫痪,丧失活动能力,几年来一直卧床不起。张某某夫妇年事已高,几乎丧失劳动能力,一家人生活非常困难。
2009年10月,浚县法院就张某与张某喜雇佣受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张某支付原告各项费用共计15万余元。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执行人员穷尽各种执行手段仍不能完全执行。张某某每周都来向执行法官哭诉:“我儿子的药又吃完了,没有钱给他买药”,“我儿子的棉裤又尿湿了,大冷天的也没法给他换”。
年近七旬的老人,每天都来抹眼泪,执行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在抓紧本案执行工作的情况下,每到秋末冬初天气转寒的时候,都会自掏腰包,买来棉衣、棉裤、食用油、大米等生活用品送给老人。2013年底,经过多方协调,执行法官帮助张某申请到一笔大病医疗救助金4.8万元,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2015年初,经过不懈努力,执行法官终于查到被执行人张某喜在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建筑工地打工,遂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该公司负责人的协助下,张某喜同意转借一部分,其公司也表示愿意先预支部分工资以促其执行判决。经与申请人协商,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喜遂按协议进行了交付,使该案得以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