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浚县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注重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能动司法,在维护稳定上下功夫。工作中始终把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做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派人参加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特别是对交通、医疗事故等引起的突发事件,提前介入,许多事件经法院人员参与调解,得以圆满解决。近年来,共化解包括善堂镇7名民工在山西死亡事件在内的敏感性突发事件21件,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是和谐司法,在化解矛盾上下功夫。工作中,坚持矛盾不上交、化解在法院的原则,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调解、调节职能,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大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化解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坚持院长每天接待,零距离接待群众,切实做到天天有接待、案案有交办、督办要结果、办理讲实效,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信初访。共接待来访群众2880人次,化解初信初访645件。
三是创新司法,在服务三化上下功夫。找准服务浚县“三化”协调发展的切入点,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三化”协调发展的意见》,服务保障全县“三化”协调科学发展。选派干警12名,其中党组成员5名,中层正职4名,副职3名,参与到全县促进企业发展稳定的各类工作组中,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为企业平稳度过当前非常时期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是为民司法,在保障民生上下功夫。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强化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巡回审理案件1260件。积极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等活动,有效维护“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长治久安。积极探索实践对涉民生案件快速办理制度,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紧紧围绕涉民生案件,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的决策作参谋,有效地避免和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