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6日从早上八点到中午1点,历经4个小时,一起涉案标的37万的执行案件终于执结完毕。25万元执行款当场交付申请执行人,芦某高兴的说:“这下终于踏实了,能过个好年了。”
2009年,胡某因购买营运车辆资金短缺而向芦某借用款项。其后,胡某陆续归还借款并重新出具借条,直至2011年3月3日,2011年3月10日,2011年7月1日,2011年10月25日,胡某分四次重新出具了四份借据,共计欠款37万元。后经芦某多次催要,胡某拒不还款,故诉至法院。2013年4月8日山城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支持了芦某的诉求。
判决生效后胡某未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无奈之下芦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受理后第一时间向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对胡某做工作,向其讲明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的后果,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断施加压力,胡某和芦某达成和解协议,由胡某以每月偿还10000元的分期付款方式偿还债务,然而胡某在偿还了8个月后无力支付,法院随即将胡某的一辆车予以查封,并以4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
虽然该执行案件履行了一部分,然而对于剩下的钱再经过多方查找后并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眼看快要过年了,申请执行人的焦虑执行干警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但因被执行人电话不接经常住所地又不回多次寻找被执行人未果。案件陷入了僵局,执行干警并未放弃,临近过年,胡某的妻儿都在这里,执行干警相信总有碰见的那天,就是这样的信念通过这几天不断去被执行人家附近查看,终于在2月5日将胡某堵住并带回执行局,但其仍无履行义务的诚意,执行局遂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胡某面对强硬的执行措施终于服了软,提供了担保人并向亲人打电话让其凑钱。中午一点许,胡某亲人带来了剩余的25万现金当场交付了芦某。这起案件终于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