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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成功执结2起涉案1.1亿元案件

  发布时间:2014-12-24 11:27:35


    2014年12月24日,鹤壁中院成功执结申请执行人郑某、某煤业集团申请执行河南某水务公司2起涉案1.1亿元案件。某煤业集团申请执行河南某水务公司企业贷款追偿权一案,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被执行人河南某水务公司机器设备、厂房等资产,成交金额达8134.19万元,创鹤壁中院自网络司法拍卖以来成交额之最。同时,促使郑某申请执行河南某水务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涉案3115.3万元的案件顺利执结,达到了“一拍结两案”的良好效果,三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2011年12月,申请执行人郑某依据生效文书向鹤壁中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河南某水务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3115.3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熟悉吃透案情,掌握查控财产,强化措施,强力推进。一是多次深入被执行人企业,全面了解案情。通过走访、查询、调取有关资料、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到被执行人系全市循环经济项目,主营矿井水的回收及利用,为全市电力、热力、化工等项目提供补充水源,系节能减排项目。企业职工90余人,由于企业法人涉嫌犯罪,造成企业经营十分困难。二是统筹兼顾,既充分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兼顾被执行人经营发展。如将企业简单拍卖处置,势必影响全市冬季供热、社会稳定等问题,但为了申请执行人利益,法院及时依法将不影响企业生产的其他资产进行了处置变卖,先后为申请执行人郑某执行到位700余万元。三是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及时汇报,加强协调。市政府有关领导,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指示。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长张合庆亲自参与,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四是认真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申请执行人曾组织人员到省两会、省高院上访,被执行人职工也曾集体到市政府上访,并联名向市政府领导写信反映。为此,执行干警牺牲休息日、节假日,耐心细致、讲法释理,大年三十奔波于执行之路,申请执行人深受感动。五是抓住时机,“借势”执行。执行中,某煤业集团起诉该水务公司并申请执行。鹤壁中院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与某煤业集团沟通,劝导其购买被执行人资产,努力实现双赢。同时,委托省级评估机构及时评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该煤业集团竞买成功,实现了8134.19万元的债权,另一申请执行人郑某也与被执行人河南某水务公司达成和解,撤销执行申请,两案得以圆满执结,取得较好效果。

    之所以取得“一拍结两案”的良好效果,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力协调和精心指导;得益于执行局主管领导从企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出发,亲自督导,参与全程;得益于执行干警顾全大局,因案施策,“放水养鱼”,严谨态度和良好作风。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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