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一位姓张的老人拉着手部受伤的儿子来到淇滨区法院立案服务大厅,进门就激动的问:“谁能给立案?我们要立案,要讨个公道!”立案庭的干警赶忙把这一老一小让到大厅的休息椅上,详细的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今年8月,在鹤壁市淇滨区打工的小张下班走在回住处的路上,突然被迎面疾驰而来的小轿车挂翻倒地。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小轿车司机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小张无责任。小张因右手部骨折住进了医院,但刘某自事故在交警队处理完后,再也不露面,也未支付小张任何医药费。
小张家住浚县屯子镇,父母都是农民,且只有小张一个独子,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都是依靠小张在市区打工。就在事故发生的前1周小张才在市区某酒店找到一份工作,这次受伤导致小张失了业。断了经济来源,又没有肇事方的及时赔偿,小张家为了给他治疗伤情四处借钱。处理事故的交警看小张家困难,提供了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的信息,告知小张可以先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小张多次联系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都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因为没有钱再支付治疗费,小张只好提前出院,托举着受伤的手臂一次次到交警队寻求帮助,希望交警部门能够协调解决赔偿问题。交警部门多次与刘某联系,但刘某均未露面对赔偿问题更是不予答复。交警部门将情况如实告知小张后,建议小张到法院立案起诉,用法律的手段主张损失。
立案庭的干警在了解完情况后,意识到案件一旦进入审判程序,在短期内必然无法结案,及时案件很快审理完结,如果被告不及时执行,案件还有可能进入执行程序。依小张目前的情况最需要的就是尽快得到赔偿款,再把受伤的手臂彻底治疗好,以免留下后遗症影响以后的工作。于是立案庭的干警没有立即给小张立案,而是拿起电话跟刘某及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联系。在立案庭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当天下午刘某的代理人和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就来到了淇滨区法院立案服务大厅。在一下午的讨价声中、劝说声中还有小张父亲的哭泣声中,案件终于得到解决,小张放弃了交通费等主张,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小张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800元。最后,刘某的代理人也代表刘某向小张表示了歉意,并对淇滨区法院立案庭干警为民司法之情表示认同。小张及小张的父亲更是拉着干警的手,一再表示感谢:“没有想到问题到了法院能够这么快就得到解决,立案庭的法官不但态度好,心更好,称得上是人民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