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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住牛车不让过 原是地邻起纷争

  发布时间:2009-04-10 14:59:44


    日前,山城区法院石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地邻走路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促进了社会和谐。

    家居石林乡温家沟村的村民金某与王某两家在村里是东西院的邻居,且两家所承包的耕地也相连接,又为地邻。两家的土地南北相邻,收种庄稼时,金某要以王家的地边通过才能走到大路。2007年9月21日上午,金某及妻子赶着牛车进地收庄稼,与在地里干活的王某相遇,双方因是否有金某的路发生争执,王某捺住牛角,挡住去路,打了一架。事后,金某报警,其妻住院治疗。民警到案发现场,同村干部一起对土地进行了丈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双方僵持不下,调解未果,王某被治安拘留,金某被罚款。金某之妻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王某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2800余元。王某认为自己已被拘留,拒绝进行赔偿。办案法官传唤双方当事人,多次到法庭进行面对面、背对背的调解工作,从案件起因、是非责任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金某获得赔偿款600元,其余请求放弃,王某也表示同意让金某行使其合法权利。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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