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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当庭领到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4-11-25 14:44:31



    11月24日,全省法院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正从五楼会议室下楼的淇滨区法院薄报亮院长看到大河涧法庭法官在四楼走廊临时接待一名当事人。该当事人见到法官时情绪比较激动,对大河涧法庭法官到其母亲所在的病房将其传唤至法院十分不满,薄报亮院长立即上前了解情况。

    原来,家住林州市原康镇的农民王某曾经在被告刘某承包的建筑工地干活,被告刘某拖欠原告王某工资款10000余元一直未付。由于被告刘某在山西省太原市搞建筑工程施工,原告王某一直未能与被告刘某取得联系。因被告刘某住所地为淇滨区上峪乡某村,原告王某向本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大河涧法庭法官经多方打听,得知被告因母亲生病近期已回鹤壁,于是法庭干警到被告母亲所住医院将被告传唤至法院。

    弄清案件原由后,薄院长一方面向被告简单说明了刚才会议的主要精神,告知其法院将开展专项活动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并加大惩治力度;另一方面,劝被告早点支付工资,既让老人放心,也能留出更多时间静心照顾老人,专心经营生意。薄院长一席话,让被告情绪冷静下来,并当即表示愿意与原告协商后当庭履行。从被告来到法院到原告拿到工资款,时间不到一个小时。当原告满意地从薄院长手中接过10000余元工资款时,对薄院长平易近人的待人态度赞不绝口,同时认为专项活动开展的很及时,一定能有效化解该类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苏之丽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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