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淇滨法院针对不同案件特点,依法采取灵活措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该院排查出的07年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5件和六类重点案件9件,已经全部执结;08年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62件和六类重点案件10件,共执结68件,执结率为94.5%。
一是对特殊主体案件,争取多方支持。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一把手”反映情况,做到小标的案件一次性执结完毕;大标的案件,争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分期分批履行,或促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二是对涉企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慎用强制措施。针对金融危机的影响,该院避免超标的保全,有其他财产可供保全的,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对企业账户能不冻结的就不冻结,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查封扣押,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三是对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评估拍卖的,迅速进入拍卖程序;拍卖不成功的,尽快变现或以物抵债。四是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又无任何财产线索的案件,努力稳定当事人情绪。耐心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使其对执行工作尽可能予以理解,全力确保社会稳定;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无力履行的,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终结执行程序。五是对特困主体案件,千方百计解决。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债权人,在债权尚未兑现时,视情况实施救助。截止目前,该院对此类案件实施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基金28980元。六是加大处理信访工作力度。指定专人负责执行积案的接访工作,对于当事人反映的各种执行问题,接待人员进行耐心细致地讲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