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山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工作通过省特级验收

  发布时间:2014-11-17 17:01:02



    11月15日,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处长翟霣远等省、市档案局,省、市法院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山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进行了验收,山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邓海兵等陪同验收。

    在听取了山城区人民法院关于申报特级档案室工作的汇报后,实地查看档案库房、荣誉室等,抽查了部分裁判文书、综合文件及电子档案后,验收组认为:山城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档案硬件设施齐备,档案人员敬业精神强,工作效率高,文件材料及各类裁判文书档案归档及时,收集齐全,分类科学,整理规范,充分发挥了档案的价值作用。经评议认证山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工作符合省特级标准。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档案管理工作,验收组提出了五条建议:一是一如既往的支持档案工作,继续加大投入,还要坚持领导讲评等机制;二是进一步做好档案资源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打造精品档案室;三是加大科技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四是进一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各项工作;五是建议按照档案法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赵群芳、陶辰)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