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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姐弟对薄公堂,法官调解促亲情

  发布时间:2014-11-14 16:38:57


    11月13日,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棚改房纠纷,消除姐弟之间的芥蒂,让姐弟俩握手言和,姐姐李某不断称赞姬家山法庭的法官真是为民务实的好法官,真心实意为当事人解矛盾、化纠纷,让我们即将闹僵的姐弟情谊重新修复,感谢法官真诚调解。

    李某代理母亲张某到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起诉,称其弟弟将其母亲所有的棚改房卖掉,从中获利18000元,要求其弟即被告李某某返还母亲的房屋或返还18000元。被告李某某到庭辩称,自己卖的房屋系以母亲的名义购买,但所交房款均系被告李某某所出,受自己将该房屋转让,从中获利16000元。

    经法官多次调解后得知,李某与李某某系姐弟关系,其二人的父母因感情不和在将近80岁的时候离婚,现母亲跟随李某生活,父亲跟随被告李某某生活,因母亲没有退休金,而父亲每月有将近3000元的退休工资,姐弟两人因为赡养老人的问题有了纠纷,后被告李某某将以母亲名义购买的房屋卖掉,由此双方矛盾激化,争执成讼。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姬家山法庭的法官们耐心的给李某和李某某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从双方的亲情做起工作。经过一上午耐心的调解,被告李某某同意将获利的16000元给付母亲,该案圆满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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