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不公,我真是冤枉,你们中院法官一定得替我讨一个公道!”一名当事人面带怒色闯进审判庭。
“这不就是让你来开庭的吗,有啥事有啥理儿好好说说,不用慌,别着急。”审判长示意当事人在上诉人座位上就座。
这是一起邻里之间因收购玉米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4年2月,家住浚县某村的平某通过另外的一个邻居将自家的1万多斤玉米卖给了王某,双方约定了收购价格和和付款时间。可到期后,平某多次催王某结算玉米款,王某声称其已将玉米款交给了交易中间人,其已经支付了该笔玉米款,不应再支付了。平某没收着这笔钱当然不乐意,向中间人要钱也要不来,一气之下将王某告上了法庭。王某辩称其已将玉米款交给中间人代为支付,却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故一审判决王某向平某支付玉米款,王某不服提起了上诉。
若无新的证据王某的上诉理由很难成立,法官直接了当亮明观点:“我认为这官司你打不赢不足为奇。你说让人代付了玉米款可为啥不抽回原来打的收粮条?别说让法官裁判了,就是随便上街拉一个老百姓,跟他们说说这简单的案情,看看他们咋评理?” 王某默不作声,法官继续说理:“你说你已经把玉米款了给了中间人了,但卖粮人平某没收到,你可以再起诉中间人,但你必须得有证据。”听完法官的一番劝解后,上诉人李某的态度出现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一审法官也这么说,你们二审也这么说,看来从法律上讲我的确是没道理呀。我也别撤回上诉了,最好还是你们给说和说和,我这不是也觉着亏吗,让平某也让让步行不行。”法官遂又做被上诉人平某的思想工作,为了邻里日后和睦相处,虽然吃点亏但早点得过来现钱也不必闹得针尖麦芒不下。平某也答应调解:“你说说你要是真的有难处稍缓缓再给我钱,乡里乡亲还非得咋个你不成?其实不想起诉你,但你赖着不给我钱,我也是指望这钱供俩孩上大学哩呀。法官这么尽心为咱调解,我可以少要1000元。”最终,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合议庭成员单明霞、魏晓华、甄瑛歌的积极努力下得以调解结案。
法官们会心一笑,付出了诚心和耐心,一定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对于每天流连于卷山卷海的法官来说,呵,还有什么事情比圆满调解结案更让人舒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