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即对持有异议的工资收入证明,一问当事人或护理人员所在企业、单位的性质、从事的主要业务及地址;二问所在企业、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三问所在的部门及从事的具体工作;四问事故后是否向单位请假或请假后单位是否支付工资、如何支付等情况。在进行“四问”的同时,审判人员要注意观察被询问人员回答是否流畅、表情是否慌乱等情况,对于避而不答者、词不达意者、表情慌乱、回答问题吞吞吐吐者,则可以进行法律责任释明,一般情况下“四问”之后,收入证明是否虚假即可一见分晓。
“两查”即对于“四问”后,仍存在质疑或拒不承认提供虚假证据的,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辅助性证据,进行进一步确认方法。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要求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陪护证明,确定护理人员是否真正进行了必要的陪护和陪护期限;二是对于工资收入超过国家征税标准的,要求提供完税证明,确定其实际工资数额。“两查”可以择一适用,也可以同时适用;如不能提供上述两项辅助证据的,在进行法律释明后,当事人仍不放弃的,人民法院可对当事人的该主张不予支持。
“一核实”即对经“两查”后仍有疑问的证据,进行最终核查,一般可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审判人员通过当事人提供的电话号码进行电话核查;另一种是审判人员到该单位、企业或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实地核实,主要核查该单位、企业是否存在,所涉人员是否在该单位、企业工作,工资收入情况,公章使用情况等等。
淇县法院的“四问两查一核实”细节入手揭开了虚假工资收入证明的精心掩饰,为下一步惩处、打击提供虚假证据行为,保障司法公正、诚信诉讼提供了有力武器。经统计,该院2013年以来民事审判庭共发现虚假工资收入证明26份,训诫、教育相关人员43人次,为当事人和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20.8万元,且无一例案件因虚假证据问题被上级发回重审、改判或认定为错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