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在山城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山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吕文涛向大会作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吕文涛院长首先回顾了山城区人民法院2013年以来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一是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二是防范、纠正冤假错案,坚守公正司法底线;三是规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四是全方位深化司法公开,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五是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推进法庭规范化建设,践行司法为民、化解矛盾宗旨;六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法官队伍;七是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以立行立改促司法行为规范。随后,吕院长从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司法礼仪和审判纪律等四个方面分析了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存在的问题。
最后,吕文涛院长提出了规范司法行为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以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巩固作风促司法规范;二是以阳光透明为保障,通过审判公开促司法规范;三是以科学管理为抓手,通过问题整改促司法规范;四是以社会监督为动力,通过司法公开促司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