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任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二千元。”接到宣判结果后,任某某当庭落下了悔恨的泪水。
近日,山城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被告人任某某入室持刀抢劫案件:2014年5月14日凌晨1时许,任某某尾随被害人李某至山城区山城路湖南大碗菜饭店南侧李某某家门口,强行闯入李某某屋内,抢走李某某现金100元、白色OPPO手机一部(价值 400元)。
山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持刀入户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考虑到任某某认罪态度较好这一情节,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山城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正值而立之年的任某某,本来拥有幸福和睦的家庭,为了给年迈的母亲看病,一时糊涂,起歹念持刀抢劫他人,最终获得十年刑罚,给家人带来了无限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