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鹤山区法院民二庭走进鹤山区窦马庄村,巡回审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部分村民旁听庭审过程。
2014年8月一天,杜某某之女杜某的驾驶货车与被告窦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在安阳市龙安区一路口相撞,造成窦某某骨折共花去各项费用共计3万元。因赔偿事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窦某某就将杜某驾驶的小货车扣押,以抵偿花去的3万余元医疗费用。因小货车实际驾驶人并非安阳县安捷顺运有限公司正式员工,故认为其不该由其支付医疗费,不同意被告窦某某的扣车行为,多次找窦某某进行交涉还车未果情况下,原告安阳县安捷顺运有限公司诉至鹤山区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公平公正判决。
通过旁听这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村民们意识到知法、懂法、学法、用法重要性,遇到不法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广大村民也欢迎法院将更多的庭审现场搬到群众中,多用这种接地气的巡回审判方式来普及法律知识,调动大家知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争做遵法守纪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