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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劳动报酬引发案中案 法官一朝调解化两案

  发布时间:2014-10-20 10:44:31


    近日,我院新镇法庭调解一起因追索劳动报酬引发的案中案,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收到良好效果。

    2013年6月12日晚7时许,耿某某伙同其侄子以其与孙某某存在经济纠纷为由,强行将孙某某的中原200型四轮车一辆扣押。法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耿某某返还孙某某中原200型四轮车一辆(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后耿某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一直诉状将孙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孙某某立即支付其劳动报酬10000元整。

    该案承办法官接案后,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看能否作出调解,使两案一并了结,既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又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时间。为了尽快化解矛盾,法官多次上门调解,并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摆事实、讲道理,经过几天不懈的努力,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孙某某一次性给付耿某某现金1700元整,耿某某自愿返还孙某某四轮拖拉机一辆,并且当场履行完毕。两起矛盾终于得以化解,当事人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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