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淇县法院西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哥告妹、侄告姑的财产所有权纠纷案件。
2009年2月,被告王某某在出售位于淇县朝歌大市场北商品楼时,与其哥王某某、侄王某某发生纠纷,在出售房时,二原告多次到商品楼吵闹,经派出所多次到现场处理,才勉强暂缓争吵,但双方情绪激动,事态还在不断扩大,如不及时处理,矛盾有可能激化,西岗法庭在受理案件后,根据双方的特殊关系,以亲情为主线及时组织双方和双方代理人进行调解,并将调解贯穿到庭前、庭后和庭审中,最后双方考虑到亲情关系,均作出让步,案件得以调解,并当场履行,双方都很满意,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