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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案件即时履行缓解执行压力

  发布时间:2014-09-01 11:12:23


    当前,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大幅上升。婚姻家庭案件大多案情较简单,但却是双方当事人最容易发生争执,甚至肢体冲突的案件。尤其是在判决、调解后,很多当事人或出于赌气,或履行意识较差,对判决、调解内容拒不履行,不仅加深双方矛盾,也加大了法院的执行压力。

    汤河法庭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通过承办人全程调解、亲人参与调解,与村委会联合调解等方式,使此类案件能够得到圆满的结果。在案件调解后,注重具有财产分割的离婚纠纷案件的即时履行,以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缓解法院的执行压力。

    文某与吴某于2010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按照民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文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吴某离婚。法庭经过审理查明文某与吴某却无和好可能,双方也均同意离婚,经调解,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调解离婚,调解书中涉及到男方购买的电动车和女方娘家陪送的被子的归还问题,承办人考虑到此类案件若申请执行,不仅加大了执行压力,而且也容易造成双方矛盾加深,引起不必要的争执,即时履行不仅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也能缓解执行压力。因此在发放调解书的当天,让双方当事人电动车和被子拿到法庭,即时履行。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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