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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试行主审法官负责制跟踪问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4-08-29 17:14:44


    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自实施人民法庭主审法官负责制一月来,两个人民法庭办案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的适用率明显增多,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大幅度上升。

    为进一步推动主审法官负责制健康运行,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启动案件判后跟踪问效机制。一是,在院立案大厅和两个人民法庭放置廉政监督卡,在当事人来院咨询或者申请立案时,由接待人员负责向当事人解释判后跟踪回访工作制度;二是,两个法庭所审结案的案件,当月月初第一周下午由主管领导、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负责对审结案件的当事人进行面对面集中回访活动,回访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作风纪律、司法行为、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对于不能来院参加集中回访调查活动,由政治处负责对这一部分的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工作。三是,对于回访中发现的个别突出问题,由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登记梳理,查证落实相关违规违法违纪情况,涉及轻微的违纪违纪情况由纪检组、监察室进行谈话警告批评,涉及严重违法违纪情况,由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的相应处理。四是,建立跟踪问效工作月通报,由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对跟踪问责工作情况进行全院工作通报。

    鹤山区法院建立案件判后跟踪问效工作机制,通过发放廉政监督卡、面对面回访、电话回访等形式,由案件当事人对法院承办案件效果进行评判,对检验主审法官工作制运行效果,督促主审法官增强办案责任心,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我院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效果。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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