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份,鹤山区法院集中一个月时间,对辖区两劳释放人员,特别是“两抢一盗”刑事案件中被判处缓刑、管制的服刑人员,进行了排查和回访。
为加强对缓管服刑人员的监管,为避免缓管人员重新犯罪,每年3月份鹤山区法院都要进行一次集中回访。在回访过程中,该院院首先和缓管人员的监管单位(基层派出所)及基层组织(村委会、居委会)联系,了解缓管人员的服刑和生活情况,然后下乡回访或约见缓管人员本人。对于下乡见到的服刑人员本人,详细了解其思想动态,告知其安心服刑,好好改造。对于约见至法院见面谈话的,需要其携带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服刑期间表现的证明信,从而掌握其真实的服刑情况。对于在回访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做好思想工作,告知其悬崖勒马,或者和监管单位、家属、亲友结合,帮助其解决问题,回归正道,以杜绝重新犯罪。如在回访中发现,去年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的杨某(17岁),因母亲去世,父亲因犯罪也在服刑,无人照顾其生活,有重新犯罪的可能,法院及时与其爷爷、叔叔联系,由他们照顾杨某,并让杨某到某饭店打工,成为自食其力的人。
今年的回访,鹤山区法院加大了回访范围,除缓管人员外,对于近三年来判处的“两抢一盗”犯罪人员,只要是能联系到的,都要了解其生活情况,以全面排查不稳定因素。目前该院已回访缓管及其他犯罪人员103人,并且该院还于3月20日由副院长闫洪福带队,专程对在河南省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四名少年犯进行了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