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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玩消失 法官巧妙调解

  发布时间:2014-07-03 16:53:28


    袁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分四次向陈某借款11万元,经多次催要拒不偿还,陈某于2014年5月27日将袁某起诉至山城区人民法院,6月23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12年初原告陈某通过邻居结识了被告袁某,袁某以做房地产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于同年4、5月份分四次向陈某借款共计11万元,双方约定陈某可以在任何时候向袁某催要借款。2012年11月原告急需用钱向被告多次催要借款,被告总是以各种理由再三推脱,拒不按约定偿还借款,后来干脆关闭手机,无奈之下,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11万元借款及利息。

    法院通过各种途径找到袁某,在向其送达起诉书等法律文书的同时一并送达了调解传票,袁某当场提出希望法院能调解一下,别人欠他的钱两个月就能结算,法官立即通知原告到法院进行调解。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于2014年8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11万元。如到期未偿还,原告可申请全额执行并追偿利息损失。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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