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解年”活动中,鹤山区法院党组非常重视案件调解工作,并且要求领导亲自参与,使案件调解成功率大大提高,如今年3月份,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晔、副院长张洁在不同场所“一晌”时间内使两起纠纷案件同时调解,起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2009年3月24日上午,人民调解室工作室内,书记员正调解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几年前,原告李荣香的父亲让其他人顶替原告到鹤壁二矿接班成了被告的工人。多年过去了,原告现在反悔,要求人民法院确认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原告李荣香与被告鹤壁二矿纠纷已久,原定2009年3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李晓晔院长听完汇报后,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可能,于是在庭前亲自对本案进行调解。李院长态度和蔼,叙事娓娓道来,一下子就缓解了当事人之间剑拔弩张的局势,调解室气氛顿时温馨起来;李晓晔院长阐述法理,言语简明,通俗易懂,当事人双方听后口服心服。双方当事人为李晓晔院长的热情、真诚所感动,最终双方当事人对诉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李晓晔院长的调解下,不到一个小时,一起复杂的纠纷化解了,避免了当事人的庭审之累。
与此同时,在姬家山法庭,正在审理原告姬效瑞与被告王小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案件。因为本案不仅牵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还牵涉到对退耕还林的政策执行问题,法律关系复杂,双方情绪激烈。原告姬效瑞还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告状。虽经过主审法官多次调解,也没有收到好的效果。庭审结束后,主管民事的张洁副院长来到法庭,和案件的主审法官,一同做双当事人的工作。张洁副院长为双方当事人阐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分析了当事人争议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性质及权利义务内容,根据民法的诚信原则和合同的严守原则,对当事人之间的是非责任做了法律分析,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被告同意原告收回承包地,原告同意补偿被告林木款1380元。将近一年的官司,双方今天在法庭上终于握手言和。一桩难缠的涉农官司,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