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机关用车安全有序,6月20日,鹤壁两级法院召开车辆管理座谈会,会议围绕机关车辆与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进行了讨论。行装处处长李胜利、分管车辆的副处长及县区行政科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2014年全市法院车辆安全管理及驾驶员管理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下半年的车辆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座谈会在热烈而融洽的氛围中进行,县区行政科长围绕上半年来安全驾驶谈心得、话体会,分享安全经验,表示要继续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安全驾驶、安全学习等工作,严格遵守《禁酒令》、《警车管理规定》和各县区制定的《公(警)务车辆管理办法》,更好地完成车辆保障任务。
行装处处长李胜利要求:各法院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对公(警)务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确保全市法院车辆用车安全;要强化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公(警)车管理,节约用车成本,提高用车效率,保障用车安全;要建立车辆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范围,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各法院要围绕机关车辆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完善车辆安全责任体系;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机关车辆管理更加安全、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