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达协议不履行 儿子担保被执行
作者:山城区法院 郑钰洁 发布时间:2009-04-01 08:57:38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王某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09年3月在法院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由张某的儿子写下担保书一份.眼看到了首期款项交付日期,被执行人张某却迟迟未予露面,经执行人员调查得知,过完年后张某为躲避债务便外出打工,从此音信全无。执行人员了解到事情的真相,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追加担保人张某的儿子为本案的被执行人,由其承担对申请人的给付义务,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使本案顺利执行终结。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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