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省法院审管办副主任杨晓峰到鹤壁法院指导审判管理工作,并组织召开1-5月份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评析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及其他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市法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内勤,各县区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审管办主任、立案庭庭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建福主持。
会上,杨晓峰副主任围绕2014年省法院对各中院、基层法院的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从指标设置的背景、目的、需要注意的事项等方面逐条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全市两级法院1-5月份案件质效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全市两级法院在案件信息录入方面存在的共性瑕疵、个案突出问题进行了细致点评,并提出规范性要求。
唐建福副院长就杨晓峰副主任及省法院审管办对鹤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表示感谢,要求两级法院针对杨晓峰副主任提出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认真整改落实。就下一步工作唐院长强调:一要更新理念,提高认识,适用新形势下信息公开的要求。两级法院各业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案件录入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逐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打下坚实的基础。二要加强监控和数据核对工作,实现对审判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两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流程信息监控力度,做到案件信息逐案核对、审判质效准确评估、审判态势及时反映,为党组决策和审判思路调整提供依据和导向。三要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各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是案件信息的责任主体。对于因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认真而造成流程信息差错,进而影响全院审判质效成绩的,要进行责任倒查,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