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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梁柱触电身亡 法院审判维权

  发布时间:2014-05-23 17:22:44



    2014年5月22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许勤生带领该院法官到淇滨区金山办事处岔河村,给卢某的亲属送去了八万余元赔偿款。

    2013年8月9日早8时许,在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办事处岔河村卢某家东屋房外,卢某站在屋外梯子上接电时,触电死亡。当时在场的人员有卢某妻子、儿子,还有供电公司员工唐某。

    卢某上有古稀父母,下有三女一子,特别幼子刚上初中,妻子王某长期有病,卢某的突然亡故,一下子使整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因为经济困难,惧怕诉讼费用过高,全家走上了上访之路。在信访部门的引导下,王某等人提起了诉讼。淇滨区法院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开辟了绿色诉讼通道,并为王某等人办理了免缴诉讼费手续。

    立案后,经过多次调查走访,了解案件情况,进行了多次调解均无果,淇滨区人民法院及时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某供电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王某等七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82023.76元。宣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主动履行了判决上的部分义务,剩余标的款82023.76元,经淇滨区法院督促被告于5月22日交到法院。承办法庭在许勤生副院长的带领下,立即将82023.76元赔偿款送到了王某等人的手中,案件画里一个圆满的句号。王某及婆婆唐某、长女卢小某深情地握住法官们的手,感谢法官及时办理案件,为其家讨得了公道。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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