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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法院民一庭法官加班加点调解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4-05-19 14:44:19


    “感谢法官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为我们调解案件,我很满意。”5月13日,浚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加班加点调解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原告刘某某系滑县八里营乡南琉璃村村民,在一次交通事故后,刘某某与受害者王某某的家属私下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赔偿款37万元。后刘某某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原油田第二支公司在保险合同范围内赔偿其损失,三方因赔偿金额产生分歧,刘某某起诉到法院。

    因路途较远,三方当事人全部到达时已经临近中午,刘某某盼望早日拿到赔偿款,两位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下午要赶火车出差。为降低当事人诉累,方便当事人诉讼,主审法官决定加班审理该案件。当事人主张不一,意见差距较大,主审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努力缩小当事人之间的分歧。

    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多次做三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至下午一点半,三方当事人之间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原油田第二支公司在交强险和三责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刘进闯共计20万元。该案至此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浚县法院法官认真负责工作态度和高超的调解能力获得原被告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浚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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