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人民法院在市、区文明委的领导、关心、支持下,强抓精神文明建设,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公正司法为主线,热情服务为宗旨,群众满意为标准,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五年来,淇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388件,审执结13282件,结案率99.2%。共获得了法院系统“全国党建工作先进集体”、“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和“省卫生先进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88项,“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先进单位”等市级荣誉278项,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审判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作为全局的大事来抓。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淇滨区法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兼任创建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负责资料整理、宣传报道、督查督办。全院形成一把手负总责,政治处主任具体负责,各部门分工明确的创建工作格局。呈现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为创建、处处有创建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新面貌。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第一保障。淇滨区法院先后制定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意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等,形成了一系列有特色的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建立了激发活力、科学管理、责任明晰的文明创建奖罚机制。建立制度的同时加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以制度来管理的新局面。
三是建设规划、经费保障。文明单位创建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作,必须树立创建的长远思想和意识。淇滨区法院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详尽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同业务工作、党建工作一同作为年度目标任务,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创建经费足额到位,投入到创建氛围、硬件改造、环境美化上,以保证内、外部环境达到省级文明单位的要求。
二、充分履职,业绩显著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大力化解社会矛盾
民事审判中,不断探索司法便民新举措。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和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让群众减少诉讼奔波,教育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与三个公安分局联合制定《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实施细则》,在辖区所有交警大队分别成立诉调对接办公室,设立“交通事故巡回合议庭”,尽法院、公安两家之力化解交通事故纠纷。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成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处理农民工工资案件联动机制的意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刑事审判中,突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感化。充分发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合议庭”作用,选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推行圆桌审判,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档案,注重法庭帮教,坚持定期回访,积极开展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心理干预、心理矫正和心理咨询,帮助未成年犯罪人回归社会。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三名刑事法官分别担任湘江小学、桃园小学、鹤壁理工学校法制副校长。
行政审判中,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把协调机制纳入“大调解”格局,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2011年由于淇滨区法院审判环境好、审判质量高,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25家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法院之一,也是鹤壁市唯一一家试点法院。行政简易程序的运用,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行政案件审判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当事人的认可度逐渐提高。
执行工作中,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 执行案件集中处理月”活动,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行机制”,执行干警24小时手机畅通,保证做到“遇警必接、逢警必动”,抓住被执行人在春节等节假日返乡的有利时机,切实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执行时机,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债权,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班子建设。院党组首先把自身班子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大力加强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党组从自身做起,加强自身修养。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学习制度》,从学习入手,拓宽学习视野,提高综合素质,以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广大干警,教育干警养成爱学习的良好习惯。
加强学习教育。以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为载体,修订了《淇滨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业务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着力提高干警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继续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文书评查、卷宗评查,让干警在互观互学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把学习纳入竞争机制,设立了调研奖励基金,鼓励干警在学习的基础上,加大调研工作的力度。调研工作方面仅2012年上半年淇滨区法院就取得省级荣誉16项,市级荣誉21项,区级荣誉7项。
加强廉政建设。淇滨区法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岗双责,通过层层签定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对干警业内业外活动实施效能监察,全面推行廉政谈话、任前谈话制度,增强了干警的自律意识,在做好教育的同时,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不断加强对干警的廉政监督。为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淇滨区法院向社会各界聘请了10名执法执纪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设立“假日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在各人民法庭悬挂便民“小黑板”,告知法官工作动态,记录群众诉求留言。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严格落实诉讼费收取有关规定,五年来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400余万元。深入开展“法官干警下基层,排忧解难送温暖”活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帮扶困难群众和当事人。
三、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把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一)文明行业、文明科室创建
重新规划立案信访大厅,窗口更多,功能更全,信访接待与判后答疑功能更为突出。全面推行“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答疑”,确保有访必接,有疑必解,有接必复。院领导坚持轮流接访,院长实行天天开门办公,将大量的信访隐患吸附在本院。
(二)弘扬雷锋精神,开展文明志愿活动
组织干警关爱空巢老人,到老人家中、到老年公寓,为老人们送去温暖。根据淇滨区帮扶城乡困难群众工作安排,帮扶慰问了城乡困难群众,并开展了一系列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加义务植树,进行法制宣传。
(三)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以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了缅怀革命先烈、端午节前夕探望敬老院孤寡老人、庆七一知识竞赛和建党90周年演讲比赛,八一前夕淇滨区法院组织环境到武警支队直属中队进行“送法进军营”活动。大力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营造和谐文明社会风尚,推动形成团结互助、融洽相处的人际关系和平等友爱、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对于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实现民族振兴、恢复和发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市、区文明委的安排,淇滨区法院负责黎阳路办事处半坡店村的新农村建设结对帮扶工作。淇滨区法院接到通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院务工作会,要求各庭室负责人各负其责,全院干警人人参与,以提高村民素质为目标进行讨论。会后,淇滨区法院立即行动,通过与村委结合,院领导到南山村经过实地考察,为南山村协调资金30000元进行了粉刷沿街墙面等一系列帮扶活动。如设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版面;在村口竖立“公德贵在坚持、文明贵在行动”宣传标语;在主街道反映“清洁家园行动”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固定墙体标语。淇滨区法院利用节假日组织干警到帮扶村以义务劳动等形式宣传环境卫生治理的重要作用,使村民自觉养成整理维护自家房前屋后卫生的习惯。帮助结对村建立卫生保洁制度,成立长期保洁员队伍,形成保洁长效机制。组织创评活动。协助村民积极组织开展评选文明街、文明卫生户、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等群众性文明创评活动。
(五)开展道德讲堂讲堂,提高干警素质
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观和个人品德为主要教育内容,以全社会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种行为,实现群众对道德教育“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现实效果,引导全院干警“积小善为大善”、“积小德为大德”,自觉成为道德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在全院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形成“好人好报”的社会共识。
结合淇滨区法院工作实际,淇滨区法院于2013年4月2日开展干警自我培训及道德讲堂,安排干警10人对全院干警依次进行授课,安排7次进行光盘播放金正昆讲礼仪。今年秋季,中小学生将在9月初开学,淇滨区法院为了更好地开展“2013年秋季开学第一堂法律课”,真正了解学生的所需所求,将在9月初在全院开展“2013年秋季开学第一堂法律课”。
(六)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单位活动,对加强中心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节能降耗、降低服务成本,密切群众关系,树立良好形象,在法院内部形成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创建节约型单位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创建节约型单位的各项工作。
(七)积极参与交通文明岗活动
按照市文明委的部署淇滨区法院认真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这项活动,使淇滨区法院干警及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在这次活动中淇滨区法院发挥自身优势,与公安交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认真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把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提升文明交通素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二是大力开展文明交通的社会志愿活动。在全院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和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包括护送学生过斑马线,护送老人过主干道等活动,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文明风尚。
(八)开展文体活动,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机关整体文明程度
组织干警参加鹤壁市法院系统“天平杯”运动会和淇滨区第一届运动会,参与拔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丰富多彩的运动竞技项目,庆祝建党90周年演讲比赛,开展徒步走淇河健身活动。增强了干警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
淇滨区法院把环境秩序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基础工程,进行院落整体规划,栽种了树木花草,绿化、美化、净化了办公环境。加强机关环境卫生日常监督检查,保障机关环境整洁优美,工作秩序规范井然,极大地推动了淇滨区法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立足营造浓厚氛围,注重宣传阵地建设,完善了各项文明创建的配套设施,开设了文明创建宣传专栏、印发了创建简报,设置了创建标语,建成了健身房、图书阅览室等公共活动场所。
对照成绩找差距,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淇滨区法院在很多方面和环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如干警的精神面貌仍需要进一步振奋,法院软硬件设施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今后,淇滨区法院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推进法院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