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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女儿谁抚养 夫妻双方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4-05-05 08:49:13


    柳某和陈某于2011 年经人介绍相识后开始同居生活,并于3月份补办结婚登记,婚后双方多次发生争执。2011年7 月,柳某生下了一个女婴,孩子的天生智障让双方“战事”升级,相互埋怨,柳某一怒之下抛下孩子回了娘家,陈某外出打工,让自己的母亲代为照看孩子。

  后来柳某来到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案件经过法庭审理,柳某拒绝抚养孩子并拒不支付抚养费,陈某也不同意离婚。 了解到双方纠纷后,民一庭法官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法官本希望双方能够为了孩子,关系有所改善,可半年过去了,双方不仅没有和好如初,柳某反而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调解,双方因为抚养费的问题争执不下,并拒绝抚养智障孩子,柳某更是表示自己身体患病不能参加工作,至今仍靠母亲接济,而陈某表示女孩如归柳某,自己愿承担抚养费,可怜的孩子成了父母纷纷逃避责任的对象。

  对于他们的行为,法庭进行了批评,并告知他们不履行子女抚养义务,既违反道德规范,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最终陈某表示愿意继续抚养孩子,也不要求柳某支付抚养费;柳某也表示尽管自己不支付抚养费,但会尽力挣钱给孩子看病。最终双方同意调解离婚,法官教育他们承担起自己做父母的责任,并积极帮助他们申请有关支持,给予不幸婴儿更大的帮助。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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