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在市中级法院第十三审判庭,两位客车司机高兴地当庭领取了调解款6万余元,连连向法官表示感谢。
张某和袁某两位是大客车司机,近十年来一直在某运输公司开长途客车,去年因种种原因和辞职时才发现,多年来,双方未签定劳动合同,运输公司未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在与运输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二人申请仲裁,运输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以二人系私人雇佣而非公司雇佣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不予支付养老保险及经济补偿款。市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合议庭受理该案件后,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承办人谷朝宪法官分别做双方的工作,指出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运输公司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存在有不当之处,通过多次做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4月30日,开庭时当庭履行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