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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心理疏导 夫妻感情重好

  发布时间:2014-04-29 19:19:19


    近日,鹤山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农村留守妇女的婚姻案件,经过审判人员的不懈努力,夫妻双方消除了误会,增加了信任,感情重归于好。

    1987年11月,王某某与姬某某结婚,婚后双方夫妻感情良好,先后生育三子女,在双方的努力下,生活条件也一天天改善,现子女均已成年。为了家庭经济状况更好,王某某在外地承包了工程,姬某某在家务农。由于工作繁忙,王某某经常在工地上忙碌,很少回家,这引起了姬某某的误会,认为其丈夫在外有了外遇才不回家,于是便开始争吵,并让自己的子女与父亲争吵,家庭关系濒临解散边缘。王某某感到身心俱疲,夫妻关系难以继续,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

    鹤山法院民一庭了解到上述情况以后,认为这是他们缺乏沟通而导致的信任危机。于是把原、被告双方及其子女召集到了一起,向他们告知是因为误解而导致目前的局面,各方均负有责任。今天给你们搭建一个平台,你们要打开心结,当着法院的面把问题讲清楚,消除隔阂,增加信任。在民一庭的多次疏导和指引下,双方终于误会全无。看到双方终归于好,又进一步教育他们要珍惜感情,不要胡乱猜疑,信任是夫妻感情稳固的基石,损害的是你们双方共同的利益和辛苦建立的家庭,最后,王某某办理的案件撤诉手续。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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