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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明理加强调解 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发布时间:2014-04-23 08:15:51


    今年以来,鹤壁中院民二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群众,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民二庭第一季度共审结民事二审案件34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共19件,调撤率达55.88%,比去年民二庭调撤率提高了32.64%;其中当庭调解12件,当庭调撤率达到63.16%。我们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发挥新型合议庭优势,团结一心审好案。今年,是鹤壁中院审判制度翻天覆地变化的一年,推行了新型合议庭制度,自从新的合议庭组成后,极大激发了合议庭的每位干警的工作热情,形成了人人争先、组组创优的局面。合议庭的每个成员都能提前翻阅卷宗,积极参加庭审,认真进行合议。解决了职责不明、合而不议等突出问题,真正做到了合议庭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的效果。特别是在调解案件过程中,要有的法官从正面向其解释如果调解对当事人有什么好的结果,而有的法官则要从如果不调解,依法判决对其所带来的不利后果进行分析,三个合议庭成员分工负责,促进案件调解。

    二、全程调解案件,把调解贯穿审案始终。首先,是在收到案件后的庭前调解工作,主审法官在翻阅卷宗,了解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开始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对一些事实清楚的案件,直接庭前调解,即便不能在庭前调解,也要让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让其有一个合理的期望值,方便下一步调解工作。第二是庭审中的调解,这是调解工作的重点,我们要让当事人充分陈述自己的理由,这是我们法官查清事实的基本要求,也是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的一个过程,有些案件如果查清事实,双方矛盾就会化解,纠纷就会解决。比如我们审理的一起追偿权案件,董某、姬某同位另一案件的担保人,在董某承担的担保责任后,其依法向姬某提起了追偿权之诉。在庭审中,姬某得知董某已经承担担保责任,经过法官释法,明白自己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庭表示撤回上诉。

    三、掌握调解技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调解能否成功,调解方法非常重要。我们主要运用以下几种方法。一是找准双方争议的焦点,这是调解工作的基础,如果争议焦点查找不准,必定不会圆满调解案件,比如一个离婚案件,双方争议的是是否继续婚姻关系,还是因为争孩子的抚养权,还是财产的分割问题。找准争议焦点,一切矛盾自然迎刃而解。我们在审理的刘某与吴某离婚关系纠纷一案中,开始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后又争孩子的抚养权,办案法官经过多方了解,找准双方主要焦点还是因为财产的分割,从财产的分割上进行利益的平衡,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二是探知当事人心理底线。案件调解是双方做出让步,从而才能够达成调解,这就要求办案法官有高度的敏锐性,从与当事人的交谈中,从他的一言一行中探知其调解底线,促成案件调解。三是换位思考,充分考虑当事人利益。法官要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站在对方立场上思考问题,从而与对方在情感上得到沟通,为增进理解奠定基础,最终促成调解。

鹤壁中院民二庭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中爱岗敬业,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打造诚信法院,为社会的文明、和谐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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