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淇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刘俊英同志在市法院一号审判庭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先进事迹报告。
刘俊英同志自1990年8月调入淇县法院工作以来,先后从事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工作。该同志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率先垂范,干在前、吃苦在前、严格要求自己在前,做好榜样和表率。无论在民事审判还是行政审判、刑事审判中,时刻牢记宗旨意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为民司法,公正审判,廉洁办案,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她审理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一审服判率94%,无超审限案件,无发还改判案件,无一信访案件,从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真正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先后被表彰为“全省优秀女法官”、“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鹤壁市杰出青年卫士”、“鹤壁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两次被评为“鹤壁市优秀法官”、“ 淇县十佳政法干警”。
图为刘俊英同志在报告会现场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