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产生矛盾,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女方拒绝返还彩礼,双方协商未果最终酿成诉讼。近日,浚县法院善堂法庭倾心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孙某与李某(女)均系浚县善堂镇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共同生活。后因琐事产生矛盾,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由于李某拒不退还孙某给付的彩礼款,无奈之下,孙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女方承认收到彩礼,但远远低于男方索要的钱款,并且由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彩礼款已经花光。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突出,干警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从法律、亲情和习俗等多方面释法明理。经过多次电话约谈及面对面劝解,女方同意返还男方彩礼款21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至此,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