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法院为进一步促进执行公开、公正,要求干警认真撰写执行日志,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争取理解和配合,以达到优质执行的效果。
这项制度要求每位执行法官把手中案件的执行情况用日志的形式详细记录在卷,记录的内容包括:发出执行通知的时间地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果、采取的强制措施、委托评估拍卖情况、审查案外人异议情况、执行听证情况、变更追加执行主体情况、是否中止、终结、暂缓执行及其原因、执行财产收付分配情况等等,涵盖了案件执行程序的每个环节和部位。执行日志对双方当事人完全公开,双方都有权进行查阅,使当事人及时了解和监督执行工作,也加强了与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争取理解和配合,减少误解。
山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推行“执行日志”制度,保障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增强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使执行工作实现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今年以来,全院共执结新收案件14件,全部达到优质执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