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时空 -> 执行案件

又多了名农民工兄弟

  发布时间:2014-04-11 15:20:31


    3月5日清早,还没到上班时间,鹤壁市淇滨区法院走廊里就传来了一个少年的哭声:“赔偿款什么时间给我,我父亲出事不在了,家里没有钱,我又没有工作,我急着去南方打工呢!”。看到这种情况,执行局的同志急忙上前向其了解情况,经了解得知,常某一家四口人,因从淇县到淇滨区走亲戚,其父驾驶三轮摩托车在钜新线发生了其父死亡,其余三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经淇滨区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马某、保险公司赔偿其二十余万元,因其要外出打工,急需拿到这笔赔偿款,才发生了上述一幕。

    执行人员了解情况后,做为特殊情况,立即请示了院领导,经领导同意,选派了执行员专人负责该案的执行,并为常某办理了相关委托手续,常某才放心走了。近日随着“三留守”、“涉民生”等活动的开展,执行工作不断深入开展,通过执行局干警20多天的努力,现该案标的款已全部到位,常某及其家人已拿到全部赔偿款。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