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山城区人民法院清明节前组织扫墓缅怀革命先烈

  发布时间:2014-04-09 17:01:35





    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发扬革命传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4月4日上午,山城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文涛的带领下深入山城区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专题教育,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活动中,全体干警统一身着制服,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了花篮,以默哀形式悼念烈士们的丰功伟绩。随后,干警们面对纪念碑高举右手重温入党誓词,表达继承革命先烈遗志的决心。最后,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干警们参观了革命烈士纪念馆和刘邓大军会议遗址,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在纪念馆中,看到牺牲的革命先烈中年龄最大的已经64岁,年龄最小的仅仅16岁时,干警们肃然起敬,纷纷向先烈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活动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革命先烈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用实际行动履行对革命先烈的郑重承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