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通过电话调解一起原被告跨越两个省份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得188万余元标的款顺利履行,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受到了好评。
经审理查明: 位于鹤壁市的原告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与位于黑龙江省的被告哈尔滨市哈星汽车部品有限公司有着长期的业务关系,后因多种原因被告欠原告货款188万元一直未付,2008年底原告诉至淇滨区人民法院。
淇滨法院将应诉通知书、起诉书等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后,考虑到被告远在黑龙江,距原告所在地鹤壁市路途遥远,按照正常程序审理此案对双方当事人多有不便,就及时用电话与被告方联系,听取意见;认真分析案情,找准纠纷的症结,又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双方对基本实事无异议,并就被告支付货款1884249.56元达成一致意见。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又利用传真和快递的方式,促成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送达了调解书。至此,一起跨越两省的案件得以圆满调结,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十分满意。
本案利用快捷的现代通讯方式,以方便当事人为出发点,积极促成案件的调解,创新了调解方法,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