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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法院法警大队设立值勤规则,使警务工作制度化,处置突发事件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4-03-25 15:54:06


    为了规范司法警察在执行勤务中,及时严格、规范处置突发事件,保证审判机关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院工作人员及诉讼参与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山城法院法警大队针对近年来在值勤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突发事件以及积累的工作经验,制定了《山城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值勤规则》(以下简称值勤规则)。

    该值勤规则按功能,将整个法院区域划分为办公、审判、立案信访区域。针对机关保卫、门岗职责、夜间巡逻、法庭值庭、外出执勤等几个方面,严格制定了工作制度及奖惩制度。其中奖惩制度由大队领导采取不定期的检查方式进行或预演,包括口头批评、写出书面检查、扣除值勤补助、在院内网通报、当月考核不合格、调离法警岗位、予以辞退。适时奖励工作认真的法警,由法警队开例会时采取口头表扬即受奖的方式进行,对在工作中,有重大立功表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法警,由大队向院里申请奖励。法警大队所扣除的值勤补助,进行了登记造册,作为奖励基金使用。为此法警大队还设立了专门的奖惩台账,使法警大队真正的实现警务工作制度化、处置突发事件常态化。

    该值勤规则实施以来,表现出了其极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成为每一名司法警察在日常工作中的应知、应会手册。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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