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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以情感人执结多年旧存难案

  发布时间:2009-03-24 11:15:33



鹤山区法警大队给付当事人执行款

    3月23日,鹤山区法院“情、爱”结合,成功执结了一起多年旧存难案。

    原告杜起信、王冬云、杜海亮与鹤壁集选矿厂、吴申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被告鹤壁集选矿厂已不存在,被执行人吴申堂无可供执行财产。经了解,吴申堂已出嫁的女儿比较富有,对此,鹤山区法院以人情大局出发,耐心做吴申堂女儿的思想工作,最终说服其女儿出15000元替父还帐。由于申请人王冬云常年有病,根据这种情况,鹤山区法院启用救助基金5000元援助当事人,当事人拿到钱后,十分感谢地说:我十多年的诉讼之路终于走完了。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法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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