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明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唐建福的陪同下,深入山城区人民法院对人民法庭工作进行了暗访并现场进行了调研。
在鹿楼派出法庭,刘明院长在了解了法庭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状态、后勤保障、在便利人民群众诉讼采取的举措等情况后,就人民法庭工作如何发挥职能,赢得辖区群众的认可,打造法院良好声誉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人民法庭是联系群众最直接的前沿阵地,要通过法庭的具体工作让辖区及周边的人民群众增进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可,增强与法官的亲切感。法庭的利民便民的措施应进一步加大,绝对不允许老百姓到了法庭没有人接待,见不到我们的法官。法庭要创建符合辖区特点的文化氛围,发挥宣传法律的作用。
二是法庭不仅是人民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前沿阵地,法庭的自身建设也要注重实用。鹿楼法庭的硬件不错,要合理利用好。在设施及空地的利用上要充分考虑三个要素:1.考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2.方便法庭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3.利用好各种载体宣传法律理念和良好风俗,增强群众自觉遵守,服从法律的自觉性。
三是省法院对法庭工作提出了各项要求。如“五小”落实的怎么样,不能停留在汇报上,要能够被直接感受的到。已经安排的庭审等诉讼活动与区里、院里的综合性活动时间上有了冲突,要统筹合理的安排,不能出现当事人按时到了指定地点,我们的法官却迟到或不到的情况。
刘明院长、唐建福副院长还对其他相关工作进行了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