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在鹤壁市淇滨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的95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达89件,调解撤诉率高达93.7%,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的主要做法有:一是为人民陪审员行使职权提供条件,保证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案件审判权。庭审前3天让人民陪审员阅卷、并提前介绍案情,让他们熟悉了解案情,在庭审中主动给人民陪审员询问诉讼参加人的机会和时间,集中时间与陪审员合议,充分尊重陪审员的观点和表决权,大胆让人民陪审员发挥优势主持调解。二是增设人民陪审员庭审释法环节。在庭审中,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的优势,增设了陪审员庭审释法环节,用群众易懂、易信的语言解读法律,息讼止争。三是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培训,赠阅法律书刊。定期组织法律培训、经验交流会和庭审观摩活动,专门为人民陪审员订阅相关法制类书刊,尽可能为人民陪审员“充电”,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水平,增强人民陪审员调解案件的能力。四是加强对各审判庭的业绩考核,将人民陪审员参审调解率作为各审判庭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指标。